
本網(wǎng)訊 (熊毅 劉昱 甘鑫雨 葉學軍 雷衛(wèi)東)5月20日,蘄春法院劉河人民法庭成功調(diào)解和好一起離婚糾紛案件,挽救了一個瀕臨破碎的家庭。
原告李某與被告王某系夫妻,婚后育有兩個女兒,夫妻此案于5月8日立案后,劉河法庭立即聯(lián)系被告進行送達。開庭過程中,原告堅決要求離婚,稱與被告的父母共同居住時經(jīng)常因家庭瑣事爭吵,但被告從不向著自己說話,為此原告倍感委屈。被告情緒十分激動,表示自己對原告還有感情,不愿意離婚。在庭審環(huán)節(jié),承辦法官認真傾聽了雙方當事人的想法和意見,仔細詢問了感情狀況,查明兩人之間并無原則性的矛盾,雙方仍有和好的可能。經(jīng)當事人同意后,法庭進行調(diào)解,法官當庭勸解被告:“夫妻過日子有點磕磕絆絆在所難免,你不僅要做母親的好兒子,也要成為妻子的好丈夫。就算忙于工作,也不要忽視對妻子的關懷,今天是個特殊的日子,你有什么話要對她說嗎。”被告終于意識到自己平日對妻子缺乏體諒:“老婆,我錯了,是我讓你受委屈了,今天是520,我愛你,以后我們好好過日子!”原告聽了被告的道歉和表白,情不自禁地哭了起來,表示自己此舉只是一時沖動,愿意和被告和好如初。承辦法官趁熱打鐵,讓被告當場寫下保證書,承諾會在今后的日子里,在父母的面前維護妻子、對家庭盡到責任、好好地過日子。最終雙方和好,并在調(diào)解協(xié)議上簽字,庭后夫妻雙雙把家還。
離婚糾紛案件中,夫妻雙方的矛盾往往來源于日?,嵤拢茈y通過訴訟解決根本矛盾。正確運用調(diào)解手段,能夠促使離婚案件得以妥善解決,緩和家庭矛盾,維護社會穩(wěn)定。
編輯:曉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