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巡回法庭進(jìn)鄉(xiāng)村
2018-01-21 10:50:09
來源:咸寧新聞網(wǎng)

19日上午,楊芳林鄉(xiāng)遂莊村六組曬場前,縣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正在公開審理被告陳某過失縱火一案。
陳某現(xiàn)年78歲,今年2月18日14時許,他在自家林地耕作時野外用火,不慎引燃林中茅草,造成30.11公頃林地失火,違反了國家森林法規(guī)??紤]到被告年事已高,又處于邊遠(yuǎn)山區(qū),縣人民法院決定將法庭搬至其家門口。
庭審按照陳述事實(shí)、查證辯論、最后陳述等程序有序進(jìn)行,合議庭準(zhǔn)確把握,有針對性地詢問當(dāng)事人,最后依法判處陳某有期徒刑十個月,緩期一年。
庭審后,巡回法庭的法官們還向當(dāng)?shù)卮迕裥麄髁讼嚓P(guān)的法律知識。(通訊員 楊周復(fù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