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打著新型虛擬貨幣交易平臺的幌子,不到一年時間,騙取4.6億元,有人被騙300多萬元。4月1日,湖北省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柯冰告訴記者,該院近日分兩案審結一起虛擬貨幣網(wǎng)絡詐騙案,依法判處34名被告人三年至十二年不等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
鄂州中院
人為制造“滑點”“插針”
還有“老師”“托兒”
2020年6月,被告人程某、黎某、嚴某某等人設立“OURBIT數(shù)字貨幣交易平臺”(以下簡稱“歐比特平臺”),對外宣稱“在新加坡注冊”“持有美、英金融牌照”,并打出“全新止盈止損”“首創(chuàng)交易0滑點”等噱頭。
該“歐比特平臺”是封閉的“用戶-平臺對賭市場”,與外部平臺及國際市場不存在買賣交易。該平臺通過數(shù)據(jù)操控、設置“滑點”、制造“插針”、自制交易程序軟件、設置模擬賬戶、推行高杠桿交易,大幅增加客戶虧損概率,提升平臺對賭勝率。
記者了解到,“滑點”為計算機術語,是指下單的時間點位和最后成交的點位有差距,進而造成成交價格與掛單價格不一致。而“插針”,則是指在數(shù)字貨幣交易過程中,價格突然出現(xiàn)大幅度、非自然的短暫波動,這種波動往往遠超過正常市場波動范圍,且持續(xù)時間極短,形似“插針”般迅速而尖銳。
“滑點”和“插針”既可以由硬件因素引起,如網(wǎng)絡延遲,軟件系統(tǒng)以及服務器響應速度等,也可以由不法分子人為操控后臺引起。一般投資者很難分辨,也就給一些不良交易商帶來了牟取不正當利益的機會。
本案中,詐騙團伙參照比特幣市場交易價格偽造交易K線圖,虛構9種虛擬貨幣交易假象,營造出專業(yè)合規(guī)的平臺形象,誘騙被害人進入平臺,進行所謂的虛擬貨幣投資。
同時,為吸引用戶入局,詐騙分子化身投資“老師”,在微信群里活躍發(fā)言,頻繁曬出盈利截圖,安排“托兒”在群里附和,營造輕松盈利的氛圍,誘導被害人參與高杠桿投資。
“一開始就爆倉虧損,追加投資后稍有盈利,可平臺頻繁卡頓,恢復后又開始虧損,還遭遇‘插針’直接爆倉?!北或_300多萬元的被害人梁某說,要是知道平臺是封閉對賭盤,絕對不會參與其中。
不到一年時間
誘騙近3萬人參與“投資”
該案承辦法官柯冰介紹,該歐比特平臺還設立了產(chǎn)品、商務、技術等多個部門,詐騙過程中,平臺各部門、平臺與代理間分工明確、配合緊密,形成穩(wěn)定的犯罪集團。
其中,商務部門以高額利益分成、風險共擔的模式發(fā)展一級代理,為其提供虛擬賬戶;上級代理再層層發(fā)展下級代理,約定分成比例;代理發(fā)展客戶時,虛構身份、發(fā)送虛擬賬戶盈利截圖、預設話術誘導被害人在平臺進行“投資交易”。
對于極少數(shù)大額盈利客戶,平臺和代理勾結,采用鎖定賬號、游說追加投資或直接封禁等方式,讓客戶血本無歸。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不到一年時間內(nèi),該平臺共誘騙近3萬人參與“投資”,總涉案金額達4.6億元。
據(jù)悉,本案被害人遍布全國多地。經(jīng)上級法院指定,該案由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。
鄂州中院經(jīng)審理認定,被告人程某等34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通過虛構事實、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錢財,涉案數(shù)額特別巨大,其行為均構成詐騙罪。法院依法判處34名被告人三年至十二年不等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
因涉案人數(shù)眾多、案情復雜,鄂州中院綜合考慮被告人的犯罪事實以及在團伙中的角色,將此案分兩案審理。目前,兩案判決均已生效。
承辦法官柯冰提醒,我國法律明確規(guī)定,虛擬貨幣相關業(yè)務活動不受法律保護,參與此類投資不僅存在資金損失風險,還可能觸犯法律。投資者應樹立正確的財富觀,時刻保持清醒,切勿輕信社交群組中的投資信息,對“高收益”宣傳保持高度警惕。